马来西亚EP薪资门槛2026翻倍:三类标准、年限框架与中企外派应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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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1日起,马来西亚EP薪资门槛整体翻倍

马来西亚内政部(MOHA)的外籍人员薪资新政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,所有新申请和续签的Employment Pass(EP)都按新标准执行。三个类别的最低月薪几乎全部翻倍,Category I从RM10,000升至RM20,000。对靠外派管理本地团队的中企,这直接抬高了派一个人过去的薪资底线和准证年限规划。

三类EP的新旧标准对照

EP是马来西亚发给专业技术和管理岗外籍员工的工作准证,按月薪分三类。2026年新标准如下:

类别原最低月薪新最低月薪准证年限
Category IRM10,000RM20,000最长10年(累计上限)
Category IIRM5,000–9,999RM10,000–19,999最长10年(需继任计划)
Category IIIRM3,000–4,999RM5,000–9,999最长5年(需继任计划)

一个容易漏掉的例外:制造相关服务(Manufacturing Related Services, MRS)行业的Category III下限是RM7,000,比通用标准高出RM2,000。在马来西亚设厂、外派技术主管的中企尤其要注意这条。

新政是内阁2025年10月17日批准、由内政部正式公布的,配套还引入了一套”年限+继任”的结构化框架,不再是过去单纯按薪资发证。

不只是涨薪资,年限和继任计划是新约束

过去拿到EP,关注的主要是薪资够不够、配额有没有。新政加了两层结构性要求:

累计年限上限。 Category I持有人现在有10年累计在职上限,到期后这个岗位原则上要由本地人接手。这意味着不能再靠无限续签让一个外派高管长期占着位子,企业得提前安排接班。

继任计划(Succession Plan)成为硬条件。 Category II和III的申请与续签都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继任计划,内容要包含:

继任计划要素具体要求
指定继任人明确哪位本地员工将接手该岗位
培训方案针对继任人的技能培养计划
时间表岗位本地化的大致时间节点

说白了,监管的逻辑是”外籍人才进来是为了带本地团队,不是长期顶岗”。中企如果只是想省事派个自己人长期管着,新政下会越来越难。

一个对家属友好的变化:新政明确三类EP持有人都可以携带家属(dependents),这一点比之前的不确定性要清晰。

对中企外派成本的实际影响

最直接的影响是降类和涨薪二选一。举个常见情况:原来月薪RM12,000的外派经理可以申Category I(拿较长年限和更稳的准证),新政下RM12,000只够Category II,准证年限和申请便利度都下降,还得补一份继任计划。

务实的几条应对:

  1. 盘点在职EP人员的薪资和到期日:把每个人现在落在哪一类、续签时会不会降类标出来。
  2. 算清”调薪 vs 本地化”两笔账:把外派员工薪资提到新门槛要多花多少,对比直接转本地雇佣或招本地人的成本。
  3. 提前准备继任计划:Category II、III续签绕不开,临到期才补很被动,不如把本地化时间表正经做出来。
  4. 核制造业例外:在马来西亚有工厂的,确认MRS行业的RM7,000下限是否适用到你的技术岗。

正在比较东南亚各国用工成本的企业,可以参考各国雇主成本对比东南亚、拉美、东欧用工对比。如果只是想在马来西亚雇几个本地人、不打算长期外派,通过EOR(名义雇主)雇佣本地团队可以绕开EP的薪资门槛,把社保和合同合规交给本地伙伴。

和东南亚其他市场放在一起看

马来西亚不是唯一在抬高外籍用工门槛的东南亚国家。同期对比:

市场2026年外籍用工动向
马来西亚EP三类薪资翻倍,引入年限上限和继任计划
新加坡本地合格薪资LQS 7月升至S$1,800,间接抬高外籍配额门槛
印尼最低工资按新公式上调,外籍员工须缴BPJS社保
越南区域最低工资上调7.2%,社保基数联动

共同信号很清楚:东南亚整体在收紧外籍用工、推动岗位本地化。把外派当默认方案的成本在上升,提前评估本地雇佣或EOR的混合用工结构更稳妥。

常见问题

已经持有的EP会因为新政失效吗?

不会。新标准适用于2026年6月1日起的新申请和续签,有效期内的现有EP不受影响。但续签时必须满足新门槛,提前评估到期日和薪资缺口很重要。

月薪RM12,000的外派经理现在能申哪一类?

按新标准只能申Category II(RM10,000–19,999),并且需要附继任计划。要拿Category I得把月薪提到RM20,000。降类会影响准证年限和后续续签便利度。

继任计划只是走形式吗?

不建议当形式应付。内政部明确要求继任计划包含指定继任人、培训方案和本地化时间表,续签审查会看执行情况。本地化没有实质进展的,续签可能受影响。

不想涨薪也不想做本地化,还有别的办法吗?

如果岗位确实需要外籍人才但够不到新门槛,可以重新评估岗位定级,或考虑把部分职能转为本地雇佣。只在马来西亚有少量用工的,通过EOR雇佣本地员工不涉及EP门槛。雇佣模式的权衡参见EOR vs 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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